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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-2024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年01月03日  浏览次数:次  新闻作者:杨静  摄影:  来自:教务处    责任编辑:杨静

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级全日制本、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我校《学籍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的暂行规定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面向对象

我校2023级全日制本、专科在校生(不含专升本)。

二、转专业时间

1月8日--1月12日

三、工作原则

1.遵循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。

2.学生自愿申请。

3.尊重学生专业兴趣。

四、申请条件

(一)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转专业:

1.招生时确定为定向、委托培养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;

2.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;

3.艺术类、体育类、单设招生代码类(中外合作办学等)的学生,只能在招生类别内调整专业;

4.其他无正当理由申请转专业者,或经学校审核认定为不适合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。

五、办理流程

1.学生申请(1月8日--1月9日)

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,向辅导员提交手写转专业申请书。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。学生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,并了解拟转入学院的考核办法及接收计划,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。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。

2.转出学院审核(1月8日--1月10日)

各学院对申请转出本学院的学生进行审核签字,统计《2023-2024学年拟转出学生明细表》,于1月10日17:00点前通过OA发至教务处。

3.转入学院考核审批(1月11日--1月15日)

学生将申请书交至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。各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根据本学院转专业方案进行考核,确定是否同意转入。

转入学院上报教务处《2023-2024学年转专业(转入)学生明细表》及拟同意转入学生的申请书。

4.教务处审核(1月16日-1月17日)

教务处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,复审结束后教务处向学院反馈复审结果。

5.公示(1月17日--1月19日)

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公示。

6.到新专业报到

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,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到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。(放假期间仍由原学院负责管理)

异动手续流程:

学生到教务处领取转专业申请表---学生填写后到转出学院签字审核,领取学籍表---将申请表交至转入学院签字审核---到新专业新班级报到,将学籍表交至转入学院辅导员。

转入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表交至教务处。所有手续应在学生教学周开始前完成。

教学周第一周转入学院组织转专业学生学籍自查,发现问题,及时反馈至教务处注册科。新班级辅导员在学生学籍表内学籍异动栏进行标注。

六、各学院接收计划及遴选条件

学院名称

专业名称

层次

可接收转入人数

管理学院

工商管理

本科

5

管理学院

大数据管理与应用

本科

18

管理学院

人力资源管理

本科

23

管理学院

旅游管理

本科

3

管理学院

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(中外)

专科

17

会计学院

会计学

本科

13

会计学院

财务管理

本科

4

会计学院

审计学

本科

9

会计学院

税收学

本科

5

会计学院

大数据与会计

专科

7

基础部

数学与应用数学

本科

20

机电学院

汽车服务工程

本科

2

机电学院

新能源汽车技术

专科

13

金融贸易学院

国际经济与贸易

本科

5

金融贸易学院

金融学

本科

36

金融贸易学院

金融科技

本科

3

金融贸易学院

经济学

本科

2

金融贸易学院

国际经济与贸易

专科

3

商学院

广告学

本科

5

商学院

物流管理

本科

10

商学院

电子商务类

本科

5

商学院

市场营销

本科

5

商学院

现代物流管理

专科

7

商学院

市场营销

专科

10

外国语学院

英语

本科

50

外国语学院

商务英语

本科

20

外国语学院

商务英语

专科

20

外国语学院

翻译

本科

9

外国语学院

日语

本科

5

文法学院

汉语言文学

本科

38

文法学院

法学

本科

64

文法学院

学前教育

本科

13

文法学院

网络与新媒体

本科

17

文法学院

新闻学

本科

2

文法学院

学前教育

专科

43

信息工程学院
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

本科

14

信息工程学院

软件工程

本科

8

信息工程学院

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

本科

4

信息工程学院

电子信息工程

本科

3

信息工程学院

人工智能

本科

4

信息工程学院

计算机应用技术

专科

2

建筑工程学院

土木工程

本科

16

建筑工程学院

工程造价

本科

5

建筑工程学院

工程管理

本科

5

建筑工程学院

工程造价

专科

10

建筑工程学院

建筑设计

专科

10

建筑工程学院

建筑工程技术

专科

27

艺术学院

数字媒体艺术

本科

9

艺术学院

视觉传达设计

本科

8

艺术学院

环境设计

本科

8

艺术学院

环境艺术设计

专科

5

艺术学院

视觉传达设计

专科

6

艺术学院

音乐表演

本科

5

艺术学院

音乐教育

本科

5

遴选条件一般为部分高考科目成绩排名,具体请咨询各专业所在学院。

注意事项:

1.转专业学生须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学分,方可毕业;在原专业已修的与转入专业相同的课程,且学士学分都相同的,课程考核成绩继续有效。

2.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当年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。

3.每位学生有且仅有一次转专业机会,原则上在第一学期期末申请。

4.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转入学院可取消其转专业资格。

1)第一学期公共课课程考核(初修)不及格的;

2)出现缺考、考试作弊等情况的;

3)受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。

请各学院加强转专业工作组织和指导,严格资格审查,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解读,让学生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,做好相应评估,避免盲目跟风。

联系电话:

教务处注册科:0371-62436172

教务处  

2024年1月3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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